【逃犯條例】警方清場被指警棍作勢打記者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聲明表示遺憾
發布時間: 2019/06/10 16:11
最後更新: 2019/06/10 17:50
《逃犯條例》修訂爭議不斷,昨晚(9日)激發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最後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警方近凌晨於立法會大樓外清場。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今日(10日)發聲明表示,警方做法嚴重妨礙正常採訪及新聞自由,協會對事件表示遺憾,要求警方重新檢討有關做法。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指出,今日(10日)凌晨,警方整個清場行動期間,多次阻擋現場記者的鏡頭,並將記者以處理示威者的手段,喝罵及用警棍驅趕。警方更一度將記者從金鐘龍和道,分別驅趕至灣仔和中環一帶,並阻止記者回到金鐘立法會附近,以至無法得知該處是否還有示威者留在現場。
聲明又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後,凌晨時份大批市民留守立法會並與警方發生衝突,整個行動之中前線警員多次以阻礙警員工作為由,用手或身軀遮擋記者鏡頭,阻礙記者拍攝。部份前線警員態度兇惡,向記者喝罵,叫嚷「呢度無野好影!」、「走開!仲影?」、「有咩好影?」的語句,更作狀以警棍揮打記者。
協會又指,清場時警方從金鐘龍和道開始,繼續以驅離示威者的方式及態度,沿龍和道以揮動警棍或推撞驅趕記者至灣仔北接近中環灣仔繞道口一帶,當時只餘下記者,即使出示記者證仍阻止記者返回金鐘立法會一帶,情況有如將金鐘「封鎖」。即使灣仔區的示威者已散去,前線警員仍然無目的地驅趕記者,部份記者再被警員驅趕往銅鑼灣方向,同時亦有記者驅趕往金鐘方向,但對於途經的市民卻不加理會。
聲明又提到,部份記者被警員質疑身份以及記者證的真偽,更有警員一度以懷疑藏有攻擊性武器向一名記者要求搜身,該記者從背包拿出數枝樽裝水時,該警員質疑是用作襲擊警察。
協會強調,攝影記者和記者都有清晰標記區別,並且配戴記者證,清場行動中亦表現合作,並聽從警方指示移動,卻仍然多次遭到謾罵和指嚇,對事件表示遺憾,希望警方堅守專業態度,尊重新聞自由,多與前線記者溝通,以互諒互讓的態度處理傳媒的採訪需要。
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回應表示,清晨在告士打道近舊灣仔警署截停的358名人士當中,有部份人士向警員出示偽造的記者證,警員不會單憑記者證就確定為記者,而在核證過程中才發現有示威者偽冒記者身份,有關事件可能因此而發生誤會。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員對待記者的指引一直都沒有改變,指引寫明工作上要盡力協助採訪,亦不會阻止任何記者的採訪,若個別傳媒就警方處理的手法感到有問題的話,歡迎與警方交流探討改善空間。